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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信息披露首考年:能源利用议题给节能改造划的四条数据线

智觉数科 · 智觉科技照明节能知识库:基于 50+ 落地项目的实测数据与工程经验,讲清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原理、做法与常见误区。

作者 智觉科技照明节能研究院发布于 2026-09-19行业观察

2026年,一套原本分属两个体系的规则在同一年完成了对接:一边是证券交易所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规则,能源利用首次被单独列为一项应用指南;另一边是财政部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与可持续信息鉴证准则。可持续信息披露由此不再是一份报告的编制要求,而延伸为一条从数据归集到第三方鉴证的完整链条。对节能改造行业而言,这不是一份只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合规文件——它第一次把照明这类用能侧改造,写进了一套要对外披露、要经得起复核的数据框架里。

一、两条规则线在2026年扣上了

交易所这条线起步更早。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第三条规定,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第四条要求披露主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且披露时间不早于年度报告,报告主体与报告期间应当与年度报告保持一致。

财政部这条线则解决口径问题。《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由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于2024年11月20日印发,共六章31条,规定了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验证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六项信息质量要求,以及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披露要素。

两条线在2026年1月完成咬合: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证函〔2026〕484号,在指南中新增《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版本同时废止;此前的1月9日,财政部已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6〕1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答记者问中明确,该准则将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共同构建起从信息披露到鉴证的全链条准则体系。

换句话说,可持续信息披露不再只是写一份报告,而是拿一套可被第三方复核的数据说话。上交所也在同日明确,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沪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首考之年,相关指南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共收到意见80余份。

二、规则是怎么一步步叠起来的

把关键节点排成时间线,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制度推进节奏,以及当前所处的坐标。

时间文件/事项对用能侧数据的意义
2024年4月—5月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确立强制披露范围与四要素框架,环境维度首次成体系
2024年11月20日财政部等九部门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财会〔2024〕17号)统一信息质量口径,六项质量要求中包含可验证性
2025年1月17日交易所发布首批编制指南(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应对气候变化)解决报告怎么写,尚未细化到环境分项
2026年1月9日财政部印发《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财会〔2026〕1号)解决数据谁来验,补上链条末端
2026年1月30日交易所新增第三号、第四号、第五号应用指南(上证函〔2026〕484号)能源利用单列成册,给出核算方法与披露要点
2026年4月30日强制披露主体首次披露2025年度报告的截止时间首个强制报告期落地,2026年被称为首考之年

三、能源利用议题到底要披露什么

在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议题体系中,能源利用是环境维度下少数被单独编撰应用指南的议题之一。《指引》第三十五条是它的核心条款。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案例集的逐条引用,披露主体应当披露报告期内使用能源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三项内容:一是能源使用的基本情况,含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间接能源(如煤、电、气或油)总能耗量(以吨标准煤计算)、结构及总能耗强度;二是清洁能源使用情况,含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资源、海洋能等清洁能源的种类、总量、比例;三是能源节约目标以及具体措施,含采购节能生产设备、节能照明设备、节能温控设备,采用余热余压利用、能源梯级利用等措施。

第三项值得单独强调。照明类设备与照明系统改造,被明确写进了披露要点的举例清单。这意味着照明节能改造在披露语境下不再只是工程成本项,而是一项需要说明目标、措施与成效的议题内容。

与之配套的《指南》把披露要求拆成三个要点,结构非常工整:

披露要点具体内容数据属性
要点1 能源使用的基本情况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间接能源总能耗量(吨标准煤)、能源结构、总能耗强度(如以营收、产量为单位)定量,需折算
要点2 清洁能源使用情况各类清洁能源的种类、总量、比例;比例可按折标煤系数换算后统一计算定量,需凭证
要点3 能源节约目标及具体措施总量目标或强度目标;具体措施含采购节能照明设备及设备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源梯级利用目标定量+措施定性,需说明成效

四、综合能耗的口径:数据从哪里来

《第四号 能源利用》指南第二章给出了综合能耗的核算方法。综合能耗计算范围包括披露主体实际消耗的直接能源和间接能源,直接能源包括煤炭、汽油、柴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间接能源包括电力、蒸汽、热水等;内部储存、转换及分配供应(包括外销)过程中的能源损耗应当计入,能源加工转换产出的能源(如余热发电量)应当扣除,但其系统的能源消耗仍需计入。

更关键的是对原始数据来源的规定。指南明确,计算综合能耗可以采用的原始数据包括:能源计量器具读数记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记录、能源统计报表、发货单、能源费用账单等。电力以千瓦时为单位计入后,按折标准煤系数折算,最终以吨标准煤汇总。

这一条对既有建筑的用能侧改造有直接影响。它实际上规定了一条证据链:要填报的不是估算值,而是可追溯到计量器具读数、在线监测记录或费用账单的数据。分项计量因此从精细化管理工具变成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数据入口。

五、从做得了到说得清:四道数据门槛

把上述条款串起来,节能改造项目要进入可持续信息披露口径,需要跨过四道门槛。

第一道是边界。披露的边界是报告主体,通常与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一致;改造的边界是具体的用能系统或楼栋。两者范围不同,数据不能平移。改造产生的节能量是改造边界内的差值,而披露要求的是主体边界内的总量。

第二道是折算。照明改造直接产生的是千瓦时,而披露要求的是吨标准煤。中间的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分子的统计周期,都要与整份报告保持一致。指南在指标选取上也给出提示,可围绕单位营收/产品/产值综合能耗、综合能耗降低率等维度设置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与政策标准,确保针对性和可比性。

第三道是基线。《指引》要求披露能源节约目标,案例集进一步明确要披露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一旦设定了强度目标或总量目标,就必须在下一年度说明完成度。缺少改造前基线的项目,即便实际效果不错,也无法在报告里给出可核查的完成率。

第四道是证据。财政部基本准则把可验证性列为六项信息质量要求之一,财会〔2026〕1号又把鉴证环节制度化。中注协在答记者问中说明,该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2024年11月发布的《国际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5000号》,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各类第三方。数据要经得起外部复核,靠的是原始记录、计量器具检定与计算过程留痕,而不是结论本身。

六、三处最容易发生的口径错位

在可持续信息披露从自愿走向强制的过程中,披露口径与工程口径之间存在三类典型错位,值得提前识别。

错位类型常见做法更稳妥的处理
总量与差值混用把改造节能量直接填进总能耗量一栏节能量单独作为措施成效说明,总能耗量按主体边界全量统计
设计值替代实测值用方案阶段的节能率推算披露年度实际成效以计量数据与账单为准,设计值仅作预测性信息披露并注明前提
缺少同比基线只披露当年能耗,无法说明强度是否改善改造前建立分项计量基线,保证目标完成度可核查

还需要提示一点:不同制度下的节能口径并不互通。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项目,结算依据是合同约定的节能量核定方法,服务的是甲乙双方的分账;披露口径服务的是投资者与债权人对整体用能风险的判断。两套口径各有用途,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能相互套用数字。

七、对建筑与园区业主意味着什么

对商业地产、产业园区与公共建筑的运营方而言,可持续信息披露这套规则的传导路径是清晰的:总部或母公司层面的披露要求,会逐级分解为对下属资产用能数据的要求。谁持有资产,谁就要能提供可核查的能耗数据。

这带来三个可观察的变化。其一,用能数据的采集粒度从月度总表向分项、分区、可追溯移动。其二,改造方案的评审标准里,能否提供改造前后可比数据的权重上升,单纯的节能率承诺不足以支撑披露。其三,能源费用托管、节能效益分享等模式的价值,除了经济账,还多了一层数据合规账。

在案例集收录的实践中,也能看到这一趋势:多家公司把能源管理识别为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按四要素完整披露,其中既包括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也包括建设能源管理平台、完善设备统计台账、设定单位能耗总量与强度目标并逐年披露完成情况。建筑侧的相关口径,可参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专题。

八、总结与建议

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成熟,给节能改造行业带来的是评价坐标的延伸。过去衡量一个项目,看的是节能率、回收期与节能量;现在还要多看一层——这些数据能不能进入一份对外报告,并在需要时被第三方核对。

对需要在集团层面履行披露义务的业主与运营方,建议按三步推进:一是先建能耗数据底账,把分项计量与原始记录补齐,明确报告主体边界与统计周期;二是在改造立项阶段就同步设计基线与目标口径,避免事后补数据;三是把节能量核定方法、计量器具台账与计算过程留存归档,使成效说明具备可验证性。

对以照明节能改造为抓手的用能侧项目,判断标准也应相应调整:方案的竞争力不再只取决于节能率高低,还取决于它能否支撑可持续信息披露所需的口径清晰、可追溯、可复核的数据。以能源费用托管方式推进项目的一方,同样建议把这一要求提前纳入方案评审。

智觉科技照明节能研究院长期跟踪建筑与园区用能侧的政策口径与技术标准变化。如需就具体场景的节能改造方案、计量基线设计或节能量核定方法做进一步沟通,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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