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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抽检不合格率 42.6%:照明改造采购的进场检验缺口

智觉数科 · 智觉科技照明节能知识库:基于 50+ 落地项目的实测数据与工程经验,讲清灯具抽检的原理、做法与常见误区。

作者 智觉科技照明节能研究院发布于 2026-09-22行业观察

市场监管总局 2026 年第 24 期通报给出了两组与照明直接相关的抽检结果:嵌入式通用灯具抽查 197 批次,84 批次不合格;防爆灯具抽查 67 批次,55 批次不合格。按批次数折算,不合格率分别为约 42.6% 与约 82.1%。

这份通报的发布对象是整个行业,但真正需要逐项读的是照明改造项目的采购方——通报列出的不合格项目,几乎就是改造项目在选型与进场环节最容易被跳过的那几项。本文讨论的不是"行业质量水平",而是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一份面向流通环节的灯具抽检通报,能给改造项目的采购与验收提供什么可执行的信息。结论先给:通报里的项目清单可以直接转化为进场检验清单,其中"能效等级或能效限定值"这一项,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的项目具有直接的收益含义。

一、三个数字:不合格率、跟踪抽查与重复不合格率

通报对嵌入式通用灯具与防爆灯具的抽样结构交代得很清楚,这决定了数字该怎么读。

产品类别抽查批次不合格批次按批次数折算抽样结构
嵌入式通用灯具197 批次84 批次约 42.6%天猫、京东、抖音、小红书等 11 家平台 178 家销售单位;涉及 13 个省份 145 家生产单位
防爆灯具67 批次55 批次约 82.1%京东、1688、天猫、拼多多等 6 家平台 61 家销售单位 64 批次;另有 2 个省份 3 家生产单位 3 批次

两组数据都来自电商与流通环节。作为背景,本次通报的总体情况是:24 种产品共抽查 5291 批次,其中在 20 家平台 2192 家销售单位抽查 2384 批次,在 31 个省份 350 家销售单位抽查 369 批次,在 31 个省份 2535 家生产单位抽查 2538 批次,共发现 700 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违法违规产品 52 批次、检验不合格产品 648 批次。

第三个数字出现在通报的"跟踪抽查"一节,也最容易被略过: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 243 家,其中有 67 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按家数折算约 27.6%。这意味着超过四分之一的被跟踪企业,在经历一次不合格、一轮整改要求之后,产品仍未达标。

把三个数字放在一起,可以得到一个初步判断:灯具抽检暴露出的问题不只是"某一批次做坏了",还包括"整改之后仍然做不好"。对改造项目而言,后者比前者更值得写进采购与质保条款——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合同期内的备品供应与更换能力。

二、不合格项目的三层结构

这次灯具抽检对嵌入式通用灯具的 84 批次不合格产品逐项列明了不合格点。把这些项目归类,会看到清晰的三层结构。

层面不合格项目批次数
资质与标识层涉嫌无 CCC 证书生产10 批次
资质与标识层未标注厂名厂址6 批次
资质与标识层标注的厂名厂址不存在2 批次
资质与标识层CCC 证书被撤销 / 被暂停 / 被注销2 / 1 / 1 批次
资质与标识层假冒5 批次
安全层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33 批次
安全层防触电保护不合格22 批次
安全层结构不合格15 批次
安全层耐热、耐火和耐起痕不合格9 批次
性能与兼容层谐波电流不合格37 批次
性能与兼容层骚扰电压不合格33 批次
性能与兼容层能效等级或能效限定值不合格16 批次
性能与兼容层显色指数不合格11 批次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批次产品可能同时存在多个不合格项目,因此各项目批次数之和大于 84,各层之间不能简单相加。

三层结构对应三种不同的风险传导路径。资质与标识层关系到产品能否合法进入工程——无证书生产、证书被撤销或注销后仍在流通、厂名厂址不存在,这些情形在采购环节都能通过核验发现,属于"查得到"的风险。安全层关系到人身与财产安全,且多与内部工艺和用料直接相关: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 33 批次,是本次安全层中占比最高的一项,它对应的是线径不足、接线结构设计缺陷带来的过热与起火隐患。性能与兼容层则关系到产品装上墙之后是否还能兑现参数承诺,这一层恰恰是改造项目最依赖的部分。

三、性能层里最要紧的一项:能效等级

在性能与兼容层的四个项目中,谐波电流(37 批次)与骚扰电压(33 批次)属于电磁兼容范畴,显色指数(11 批次)影响的是光环境品质,而"能效等级或能效限定值不合格"(16 批次)影响的是另一件事——项目测算所依据的那个数字是否真实

这一点在 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下会被放大。EMC 项目的收益来源是核定后的节能量,而节能量的分子来自改造前后的用电量差值,差值又由实际光效与运行时长共同决定。方案阶段的 照明节能改造 测算是按供应商提供的额定光效与配光数据做的:额定光效一旦虚高,测算出的综合节能率、年节电量与回收期会同步失真,而偏差不会在验收当天暴露,而是在合同期内的分账数据里逐月显现。

更具体地说,有三个环节会因此走偏。一是设计阶段的负荷计算:以标称功率与光效反推的灯具数量,可能不足以达到设计照度,最终靠超配数量来补,投资额上升而节能量下降。二是合同期的节能量核定:当实测值与铭牌值出现系统性差异时,双方需要就基准值重新协商,这类争议在合同条款未预设处理机制时最难收口。三是光品质验收:显色指数不合格属于肉眼可感、仪器可测但常被排除在验收项之外的一类问题,一旦涉及对光色有明确要求的空间,返工成本远高于灯具本身的价差。

因此,把"能效限定值"与"显色指数"从产品宣传页上的参数,变成采购技术条款里的实测复核项,是这条数据链上成本最低的一个动作。灯具抽检把这两项各自列为独立的不合格项目,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它们并非纸面指标。

四、一个被忽略的错位:抽检抽的是商品,项目买的是批次

理解这份通报的边界同样重要。监督抽查的对象是流通环节的商品——在平台、门店抽取在售产品;而改造项目采购的对象是进场批次,一次到货可能几十箱、上千只,且通常在工程节点上被压缩到很短的窗口内完成验收。

两者的检验对象不同,但检验项目高度重合。这意味着通报的价值不在于"某个品牌不合格",而在于它提供了一份经验证明的高风险项目清单:哪些项目在真实抽检中最容易出问题,哪个层面出问题的批次最多,都是可迁移的采购情报。

反过来看,项目现场常见的验收方式与这份清单之间存在明显缺口。常规做法是核对型号、清点数量、试亮检查,再补一份供货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而通报中占比最高的几个项目——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结构、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都不是"点亮即能发现"的项目。一份由供货方自行提供的报告,也无法回答"这一批货是否与送检样品一致"。这正是 公共建筑 类改造项目在采购环节最需要补齐的一段。

五、把通报的项目清单翻成四道采购动作

把三层结构对应到项目动作,可以形成四道可执行的关口。

关口对应的高频不合格项目项目侧动作
一、资质与证书有效性核验涉嫌无 CCC 证书生产、证书被撤销/暂停/注销、假冒、未标注厂名厂址在合同签订前核验证书编号与状态,并把"证书在合同期内持续有效"写成供货方的持续义务;对到货批次核对证书编号与铭牌信息的一致性
二、安全项目首件检验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结构、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把四个项目写入技术条款,要求供货方提供对应检测项报告;到场后抽取首件做接线工艺与结构核查,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按批次抽检
三、能效与光品质实测复核能效等级或能效限定值、显色指数不采信宣传参数,以第三方实测的光效、色温、显色指数作为节能量测算的输入值;把实测值与铭牌值的允差写进条款
四、批次台账与可追溯未标注厂名厂址、厂名厂址不存在建立按批次记录的到货台账,保存证书、检测报告与到货凭证;无法追溯生产者的供货渠道直接排除

四道关口里,第一道与第四道几乎不增加采购成本,属于流程性动作;第二道与第三道需要付出检测费用,但相对于 EMC 合同期内因参数虚高产生的收益缺口,这笔支出的量级可以忽略。

在照明产品供给端,规模化供应能力本身也是降低批次风险的一种方式。EMC 项目的常规分工中,方案集成、技术支持与获客拓展由集成方承担,照明产品由三雄极光提供规模化供应——这种分工的用意之一,正是把批次一致性与供货连续性交给具备量产与检测能力的生产端,减少现场逐批验证的不确定性。

六、渠道结构决定读数:国抽与地方抽检的对照

把 42.6% 这个数字直接搬到自己的项目上,是一个常见的误用。灯具抽检的不合格率高度依赖抽样结构——样本取自哪个渠道、抽多少批次,直接决定了读数能到什么量级,渠道不同,差异可以非常大。

2026 年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的方向已经说明了这一点。该计划组织对电子电器、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 8 大类 173 种重点工业产品开展抽查,计划抽查检验 1.7 万余批次,其中网售领域抽样产品达 115 种,占抽查总批次数的 47%,较 2025 年提高 7 个百分点;同时明确对价格明显偏低、安全风险大的产品开展重点抽查。而 2025 年,全国在网售领域对 95 种产品抽查 7418 批次,覆盖 32 个电商平台,发现 1415 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 19.1%,虽较 2024 年下降 4.4 个百分点,但仍比生产领域抽查不合格率高出 12.2 个百分点。

生产端与流通端的差距,在地方抽检中体现得更直接。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开展的抽检中,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 LED 灯等产品共抽查 75 批次,74 批次合格、1 批次不合格,合格率 98.67%,唯一不合格项目是能效限定值(光效)。同一种产品类别,一端是四成以上的不合格率,另一端是个位数的不合格批次——差别不在产品本身,而在样本来自哪里、抽了多少。

对项目采购的实际含义是:采购渠道本身就是质量变量。同一型号在电商平台的散货渠道与生产端的工程供货渠道,面对的检验强度与批次稳定性并不相同。把"渠道"作为选型评估的一项,而不是默认所有报价对应同等质量,是使用这份抽检数据的前提。

七、三处容易误判的地方

一是把灯具抽检的不合格率等同于项目风险。通报的样本来自流通环节,与工程供货渠道的结构不同。正确用法是取项目清单而不是取不合格率的绝对值——用高频不合格项目设计检验动作,用渠道差异判断供货方的稳定性,而不是拿 42.6% 去推算自家项目会有多少只灯不合格。

二是把"有证书"等同于"持续符合"。本次抽检中有 4 批次产品对应的 CCC 证书处于被撤销、被暂停或被注销状态,另有 10 批次涉嫌无证生产、5 批次假冒。证书是一个时点状态,而认证的有效性依赖获证后的工厂检查与跟踪监督。采购环节核验证书,核验的应当是"当前是否有效",而不只是"是否曾经取得"。

三是把问题全部归因于价格。价格偏低确实是风险信号,本次通报也将价格明显偏低的产品列为重点抽查对象。但安全层的问题更多指向工艺与结构设计: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不合格 33 批次,反映的是线径选型与接线结构的设计取舍,不完全由售价决定。仅以"是否便宜"筛选供货方,会漏掉价格正常但工艺存在系统性缺陷的批次。

八、总结与建议

这份灯具抽检通报对改造项目的价值,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它把"灯具质量"从一句笼统的评价,拆成了一份分层的、带批次数的项目清单。资质与标识层、安全层、性能与兼容层分别对应采购环节的三类动作——核验证书、核查工艺、复核参数——而其中"能效等级或能效限定值"这一项,因其直接进入节能量测算的输入值,对 EMC 项目的收益影响最为直接。

三条具体建议。第一,把通报中的高频不合格项目直接写入采购技术条款,同时约定实测值与铭牌值的允差范围,让参数复核有据可依。第二,把证书有效性核验与批次台账做成流程动作——这两项几乎不增加成本,却能挡住资质层的大多数风险。第三,把供货方的批次一致性纳入评估维度,评估依据不是承诺,而是可核查的历史记录与检测能力。

照明改造的收益建立在长期运行之上,而长期运行的起点是进场的那一批货。如需就照明改造项目的采购技术条款编制、进场检验方案设计,或 EMC 合作模式下的产品与服务体系做进一步沟通,欢迎咨询智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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